近日,市教委发布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文件为中招年度文件,与2023年相比,政策框架保持不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分值、时长保持不变,招生录取批次保持不变。录取方式仍为3种,包括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统一招生录取。
各批次志愿均由学生在市级平台统一填报,其中中职校自主招生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志愿数从3个增加到5个,中职校提前招生志愿数从4个调整到3个。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比例保持65%不变,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比例增加至65%。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文可登录“上海教育”官网(https://edu.sh.gov.cn)查阅。各类相关配套政策及操作细则将陆续公布,并适时通过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重点信息:
1、中考考试科目时间总分不变
2、体育正常考试
3、招生批次总体不变,还是3大批次,自招,名额分配,平行志愿
4、名额分配综合评价面试取消,也即由原来的40+10,改为50,全部由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评定,合格即50分,不合格酌情扣分。取消了原来由市重点高中组织综评面试的10分。
以下是具体信息:
一、中考总分、科目、时间不变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和综合(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的成绩计分,总分750分,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考试方式和分值
(1)语文和数学2门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均为150分,时间均为100分钟。
外语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听说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50分。其中,笔试满分140分(含听力25分),时间为90分钟(含听力);听说测试满分10分,时间为10分钟(采用人机对话方式) 。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采用日常考核和
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均为60分,其中统一考试满分30分,日常考核满分30分。统一考试
采用开卷笔试方式,时间均为40分钟。
综合测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50分。其中,闭卷笔试包括物理试题满分70分、化学试题满分50分,跨学科案例分析题满分1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和化学实验操包括物理实验综合测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50分。其中,闭卷笔试包括物理试题满分70分、化学试题满分50分,跨学科案例分析题满分1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5分,包括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5分,分科分场进行,时间均为15分钟。
(2)体育与健身科目满分30分,其中日常考核满分15分,统一考试满分15分(具体组织安排等另行发布)。
注:按目前说法,体育是正常考的。
2.考试组织与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综合测试的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其中,学生可参加2次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成绩计分。
二、招生录取,总体不变
1、自招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该类别实行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签约预录取和录取,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
(1)计划编制
2024年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10%;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5%;继续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30%。
(2)招生录取
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招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对学生综合能力、志趣特长等进行综合测试,并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须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2、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到区”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全市各区的招生方法,学生均可填报1个志愿。
(1)计划编制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区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各区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地理方位和资源分布等因素,由市教委统筹协调后下达。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30%,其中90%-95%分配到外区,其余分配到本区,具体将根据城乡教育发展状况及各区实际情况,由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共同商定后下达。
上海市回民中学、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录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具体条件由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确定后予以公布)。
(2)招生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志愿,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学生报名所在区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确定录取名单。
3、“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到校”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应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的招生方法。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初三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学生填报资格由学校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1)计划编制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20%,仅分配到相应区的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区教育局以均衡、随机为原则自行制定。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实际招生情况进行编制上报,市教委结合各区教育资源分布、人口流动等情况统筹协调后下达。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70%。招生计划原则上以所属区内符合填报“名额分配到校”志愿资格的中招报名人数占本区该类学校中招的人数比例分配。
4、平行志愿(1-15志愿),基本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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